宁夏煤矿安监局组织修订《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暂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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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8-07-31 00:00
为进一步规范局差旅费的报销管理,健全内控制度,局财务处根据财政部、自治区财政厅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,结合我局实际情况,组织修订了《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差旅费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 此次《管理办法》的修订严格遵循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的细化措施,强化了差旅费管理的实用性,新增及重点修订以下方面内容。一是明确了挂职、学习以及休探亲假等情况差旅费报销细则及标准;二是细化了全国各省市住宿费标准及伙食费补助标准;三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因公务节假日、双休日往返常住地与派驻地间的交通费细则;四是修改了交通意外险的购买报销细则;五是规范了出差过程中无住宿费发票的特殊情况;六是增加了报销管理及违规报销的监督问责等条款。